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培训班
招 生 启 事
权威认证 全国通用 名师主讲 长期开班
一、组织机构
湖南教育报刊社、长沙康乃馨现代生活咨询公司。
二、培训目的
心理咨询行业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,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,本班根据社会各界的广泛需求,结合实际工作和认证考试重点进行辅导,聘请国内著名心理学专家和具有丰富经验的培训师、咨询师授课。为中小学校及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心理咨询师。学员结业力保通过全国职业考试认证中心组织的"助理心理咨询师(三级)"或"心理咨询师(二级)"考试,获得从业资质。
三、培训课程
普通心理学、社会心理学、发展心理学、教育心理学、心理统计与测量、自杀与危机干预、性别差异心理学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、学校心理咨询、职业心理咨询与指导、人格心理学、心理咨询理论与实践等课程。
四、招生对象
教育工作者、政工干部、社会工作者、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者、高等院校学生、心理咨询爱好者等。
五、课时与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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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 |
时间 |
收费标准 |
开班形式及时间 |
结业和待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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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理
心理咨询师
(三级) |
80课时
(含函授) |
2980元 |
1. 培训班采取函授和面授相结合。一次报名,可重复听课,直到学完和掌握教材专业知识,考取证书为止;
2. 首次安排考试时间初定2009年12月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 |
1. 考试合格者,颁发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通用的《注册职业资格证书》,并将学员资料录入中国心理协会网专业人才库;
2. 学员获取此资证后具有相关专业的从业资格;
3. 主办机构为学员成长长期提供继续教育和职业督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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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咨询师
(二级) |
100课时
(含函授) |
398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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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 1.上述收费含学员报名费、建档费、教材费、资料费、面授听课费、考试和认证等费用;
2.不参加面授学员每人收报名费、建档费、教材费和资料费1480元,考试及认证费另计。 |
六、报名条件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)
(一)助理心理咨询师(三级):
1.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;
2.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。
(二)心理咨询师(二级):
1.已通过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者;
2.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;
3.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。
七、报名须知
1.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或职称复印件和两寸彩色照片4张;
2. 报名时间:从即日开始(参加首次考试者应在9月底前报名);
3. 报名地点:长沙市蔡锷北路485号湖南教育报刊社媒体拓展部
报名电话:0731—82191122 84420080
咨询电话:谢老师 13387312755